人社厅发〔2019〕8号
人社部联合应急部于2019年1月14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发布“〈2019〉8号通知,通知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内容查询)
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3-02-03-08 | 应急救援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