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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2-01-20 18:05: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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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于2021年8月1号发布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指战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实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冲锋在前、勇打头阵,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打了一场又一场硬仗胜仗,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生动展现新时代应急管理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弘扬“极端认真负责、甘于牺牲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开拓创新”的应急管理特色文化,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指战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对象,包括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监机构、地震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其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以及为执行专项任务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参加重大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名额。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200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30名。

并对推荐单位和名额分配有了具体的要求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地区(单位)的推荐工作;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负责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会同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由该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推荐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负责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推荐工作;应急管理部人事司负责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推荐。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每个总队可推荐1至2名人选(训练总队可推荐1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机关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可分别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洪抢险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秉公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竭诚服务人民群众,有效组织指导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显著。 

5.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受到系统内外广泛赞誉,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

2.勇于攻坚克难,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执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火灾扑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抗洪抢险、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等任务,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克己奉公,敢于斗争,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近5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觉拥护和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发展,在推动队伍转型升级、提质强能实践中当标杆、作表率。

2.本领过硬、业务精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在完成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作风优良,受到人民群众和消防指战员广泛赞誉。

4认真贯彻落实纪律部队建设标准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敢抓善管、率先垂范,为加强队伍全面建设、改变所在单位面貌作出重大贡献。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评选程序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评选都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拟推荐对象。

2.初审。

3.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4.复审。

5.决定。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五、表彰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表彰集体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表彰个人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是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应急管理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评选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功绩导向,推荐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注重推荐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执行重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防汛抗洪抢险、重大安全保障保卫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任务中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系统内外影响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而且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群众满意、干部职工服气,起到了激励创先争优,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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